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精神,各高校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并经校内公示,共推荐教学改革项目399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988项。经审核,同意这些项目立项备案,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请各高校重视项目的实施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和经费支持,并加强项目检查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22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