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九游会j9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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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30 点击数:

为进一步做好2021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加强实习过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照专业教学计划,现将2024年教育实习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21级师范类本科专业及2023级师范类专升本相关专业学生

二、实习时间

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校内准备(1周),9月2日—11月15日在实习单位实习(共11周),实习单位实习结束后开展校内教育研习(共2周),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实习要求

1.各学院尽量在我校已签约的教师发展学校内开展实习工作,也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拓展教师发展学校。由牵头学院统一联系实习单位,实习总联系人的确定综合考虑各专业实习人数、学院之间平衡性而定。鼓励各学院优先考虑“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安排学生实习。各学院在安排实习单位时,尽量选择能接纳该专业多名实习生的单位,避免实习生分布过散。

2.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各相关学院严格抓好师范生技能达标工作,召开实习动员会和各实习小组会议,组织学生观摩示范课,以说课、模拟课等形式组织学生写教案、试讲,指导教师须逐个考核、严格把关,考核结果纳入实习成绩。

3.配好带队指导教师。学院应保证带队指导教师有充足的时间完成带队指导工作。部分指导教师力量不足的学院,可以尝试集中在某个区域就近安排多所实习学校,由一位或多位指导教师指导距离较近的两到三个实习点的实习生,为保证指导质量,平均每位指导教师带领、指导的实习生不超过12人。指导教师到实习单位指导每周不少于1次。高校指导教师对每位实习生的听课、评课不少于2课时。

4.做好教育实习过程性管理。各学院要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规程》(浙外院办[2020]16号)要求落实教育实习工作,同时利用“浙师智慧教育平台”管理系统做好教育实习过程性管理,学院要定期组织实习单位走访。

5.开展教育研习工作。每位师范生的教育研习不少于2周,各学院利用视频、录像、文本、案例等资源,讨论交流、观摩反思等形式,组织学生对实习阶段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研工作等进行分析、探讨和研究。学院开展教育实习成果汇报,要求每名实习生至少上1堂汇报课,指导教师点评并打分,成绩纳入教育实习总成绩。

6.做好总结推优工作。以公开课、观摩课、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展示教育实习成果,并在总结交流基础上收集、建设、汇编教学典型性案例。做好学院总结和推优工作,推荐校级优秀实习生。

7.材料上交。请各学院于617日前将学院实习工作计划(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厚德楼209),电子版可通过钉钉发送。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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