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单位: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1月20日至1月24日进行。为进一步强化考试管理,形成良好的考风、学风和校风,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巡考组,开展巡考工作。学校巡考组由校领导及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院(部)成立本学院期末考试巡考小组。巡考组参照《巡考守则》在考试开始前、考试过程中、考试结束后全过程严格履行巡考职责,做好考试过程监督、记录、反馈等工作。
考试结束后,学校巡考组将《巡考记录表》交至教务处,学院巡考组将《巡考记录表》交至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陈相伟,办公室:厚德楼211。
教务处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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