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九游会j9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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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校2015级非师范类专业将陆续开展专业实习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规定(试行)》和《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非师范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专业及人数

学院

专业

实习人数

学期

实习周数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英语

57

第八学期

8

商务英语

51

第八学期

8

翻译

51

第八学期

8

翻译(英汉口译方向)

26

第八学期

8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日语

52

第八学期

8

阿拉伯语

43

第八学期

8

朝鲜语

45

第八学期

8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法语

52

第八学期

8

法语(国际旅游方向)

22

第八学期

8

西班牙语

45

第八学期

8

西班牙语(汉语教育)

23

第八学期

8

葡萄牙语

25

第八学期

8

意大利语

23

第八学期

8

俄语

43

第八学期

8

德语

21

第八学期

8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汉语言文学(涉外文秘)

34

第八学期

8

汉语国际教育

29

第八学期

8

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115

第八学期

8

旅游管理(国际旅游英语方向)

68

第八学期

8

旅游管理(国际旅游西班牙语方向)

57

第八学期

8

国际商务(国际财务方向)

74

第八学期

8

跨境电子商务学院、科学技术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计量)

34

第八学期

8

应用化学

63

第八学期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

34

第八学期

8

国际商务

41

第八学期

8

艺术学院

美术学(应用艺术设计)

59

第八学期

8

二、实习工作具体要求

1、学院应加强实习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实习过程进行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召开实习安全教育会议,签订实习安全保障协议,保障学生实习安全,确保实习教学环节顺利完成。

2、学院应尽可能安排实习生进入已建立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实习,充分发挥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作用,提高基地利用率。对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学院应严格审核,有效指导,确保实习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3、学院各专业应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划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计划(方案)、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

4、学院应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规定(试行)》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任务,按1:8比例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同时安排好实习指导教师的校内教学工作,使他们能全力以赴地开展带队指导工作,切实提高指导质量。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执行。

5、学院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加强与实习单位(基地)的联系与沟通,走访实习单位,看望实习学生,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态度、出勤、专业能力、实习成效以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师傅)的评价,并与实习单位开展交流、探讨合作。

6、毕业实习实行系统化管理,各学院系统管理员需在校友邦实习平台完成基础信息(寒假前完成)。校友邦实习平台网址:

平台使用要求包括:

1)实习生每周提交实习日志不少于1篇,日志的字数不限,但需图文并茂。

2)实习生每周提交周志不少于1篇,周志字数不少于300字,指导教师批阅周志不得少于1/周,批阅字数不少于50字。

3)实习生打卡签到,11次。原则上,实习生需在实习单位打卡签到。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实习单位打卡签到,可用日志代替说明。实习成绩评为“优秀”者,实习期内打卡次数不少于32次。若打卡次数少于20次,实习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及格”。

4)《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系统自动生成,对方如有电子签章可盖电子章,没有电子章需从系统拉出此表纸质盖章)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共同评定,实习成绩最后换算成“五级制”。其中,实习单位评分占比60%,校内指导教师评分占比40%。实习生成绩评定的“优秀”比例控制在实习生总数的40%以内。校级“优秀实习生”从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中产生,推荐名额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10%系统拉出来加盖学院公章存入档案。

5)实习生需认真完成《毕业实习手册》(系统自带)里的所有内容。

7、实习结束后,学院各专业应组织实习工作总结交流,内容包括专业实习执行情况、指导方法、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和建议等。

三、其他

1、学院需在“基础信息-实践课程”栏目中上传实习教学大纲。

2、优秀实习生推荐表、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本交教务处(电子和纸质报教务处1份)。

3、创业学院学生的毕业实习归档材料,完整归档材料由创业学院保管,但《毕业实习成绩总结与鉴定表》需准备一式2份,创业学院1份,学生原始学院1份。

以上需交至教务处归档的材料,,纸质稿盖章后送至望院a209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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