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07级本科和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7年浙江教育学院高职招生专业17个,本科招生专业9个,具体如下:
本科招生专业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 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理工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艺术学院 音乐学(师范)
应用化学 美术学(师范)
外语学院 英语(师范) 经贸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日语
高职招生专业
人文学院 文化事业管理 信息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秘 理工学院 园林技术
教管学院 物流管理 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
人力资源管理 应用电子技术
学前教育 艺术学院 装潢艺术设计
经贸学院 国际商务 音乐表演
会计 资环学院 旅游管理
市场营销 外语学院 应用英语
工商企业管理
2. 2007级本科和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均参照2006级本科和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的指导意见精神执行。本次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应总结教学经验,完善课程设置,强化实践环节,切实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但原则上应保持专业培养方案的稳定性,避免频繁更动。
3.《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化学》三个新招生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应在参照《浙江师范大学2006级本科教学指导计划》的基础上,体现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特色。
4.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时间计划表”部分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若各专业的新课程需申请课程代码,请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区(http://jwc.zjei.net/table/tabledload.asp)下载《专业课程一览表》,填写清楚后交教务处行政楼110办公室。
5.为保持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一致性和规范性,对培养方案中的文字表述部分所做的格式规定见附件1、2。
6.请各学院将制订好的培养方案于4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jiaoxueke@zjei.net。
教务处
2007年4月3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