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人才培养方案是本科教学的总体设计蓝图和具体实施方案,体现各专业的建设理念和办学特色,深刻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此,学校启动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制定)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制定)工作要点
1、确立国际化、多样化、特色化的人才培养观,突显人才培养的外语特色和复合型特色,在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取得突破。
2、考虑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本次修订工作将在2013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局部调整;新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参照《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意见》和本通知要求执行。
3、修订工作主要是审核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是否符合教育部、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课程体系是否体现各专业的建设理念和办学特色,课程之间是否有知识点的重复和缺失,课程开设的先后关系是否符合逻辑等。
4、各专业增加1门“学科导论”课,1学分(相应毕业学分增加1学分),课程性质为专业必修课,在第一学期开设,考试方式为考查。学科导论课的开设,旨在使大学新生能够更好了解本学科内涵特点、本专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专业涉及的主要学科知识和课程体系、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等,帮助学生形成较系统的专业学科认识,并了解相关专业内涵和发展趋势,拓展知识面,尽快适应大学学习。
5、修改课程代码。代码编制方法与国外高校接轨,体现课程各相关属性,满足数字化校园的要求。详见附件《浙江外国语学院课程代码说明》。
6、各高职专业在2013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二、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文档材料
3月30日前 修订审核专业核心课程;国际化人才培养课程等 培养方案初稿
4月30日前 各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培养方案录入系统 培养方案二稿
5月15日前 校教学委员会审议 培养方案定稿
三、其他
1、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文档材料。纸质版材料请直接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文档请发送至maolifeng2000@163.com。
联系人:毛立峰 联系电话:88218239(66239)
2、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是年终学校考核各学院教学工作的依据之一。
教务处
2014年2月26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