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已初定,为保证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方面
(一)查询考试安排
学生登录正方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为:登录→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选择“2022-2023”学年、第“2”学期。
(二)考试要求
1.考前认真学习《浙江外国语学院考试管理细则》《浙江外国语学院考场规则》等有关文件,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规定,听从监考教师指令,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学生须凭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因特定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应在考试前在新教务系统办理缓考申请手续,否则按缺考论处(不包括本学期志愿者延考)。
二、教师方面
1.查询监考科目信息:教师登录正方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综合门户网站或):登录→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选择“2022-2023”学年、第“2”学期。
2.考前认真学习《浙江外国语学院考试管理细则》《浙江外国语学院监考守则》等有关文件,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3.原则上,任课教师应于课程考核结束后七天内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本学期7月初拟安排一次缓考补考,请务必按时录入成绩。
三、学院方面
1.请各教学单位考试前仔细检查核对期末统一考试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监考老师、考生人数等。
打印考场考生名单:登录→考务管理→考务信息查询→考生名单照片打印→选择考试科目→右上角打印。(用于学院、监考老师掌握考场考生名单,不需存档)
2.考试前,组织师生学习《浙江外国语学院考试管理细则》《浙江外国语学院考场规则》《浙江外国语学院监考守则》等有关文件,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强化对监考老师的监考纪律要求。
3.成立院级巡考组,考试全程开展巡考,做好考试过程监督、记录、反馈等工作,相关通知届时另行发布。
4.课程考核是教学的最后一环,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考务工作,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放、回卷、阅卷、封装、存档等系列工作。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浙江外国语学院考试管理细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师考试工作流程及质量标准》《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及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工作联系人:郑海霞 电话:88218251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