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凝练我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助推新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启动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本次预申报应立足我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办学特色,在突出教学特色和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围绕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进行申报。
原则上,各学院至少申报2项,没有学生的学院(部)至少申报1项,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合作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部)联合完成的项目,由第一主要完成学院推荐申报。
学校将组织指导、磨稿等,按要求修改后,再行组织评审排序,待省厅通知下发,依据省厅遴选教学成果奖的条件,根据名额依次顺推符合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参照《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须知》中的“申报范围”“申报要求”,及《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文件等,申报具有扎实的教学改革基础,创新性突出,能够凸显学校优势特色,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到关键性作用,产出标志性成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成效的项目。
三、组织安排
1.此次申报为预申报,申报要求、相关材料及政策标准参考往年,如申报通知与正式通知有出入,待上级部门正式通知下发后,学校将另行通知。
2.各学院(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好此次省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须自行组织专家完成初评工作,专家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具备较为丰富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推荐报送前,做好形式政治审查与形式审查。
3.材料递交
(1)纸质材料
项目负责人递交:
(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
(二)申报书附件(附件2,一式3份),附件材料须汇编成册并附目录,不接收零散材料。
学院填写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须由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附件3,一式1份)
(2)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通过学校“教务处教师项目管理平台”()上传,主要分为两步:
第一步:个人申报。教师在系统内进行申报,按时提交相应的申报书(pdf版)及附件材料。申报书统一命名为“申报书-项目名称”,附件材料统一命名为“附件-项目名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4)
第二步:学院(部)审核。4月26日前,学院管理人员(教学秘书和教学副院长)使用“项目评审”模块进行审核推荐。
请各学院(部)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组织该工作,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各学院(部)将上述纸质材料和申报推荐汇总电子表于4月26日(周五)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刘天处(厚德楼209室),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
联系人:刘天 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新版的联系方式:88213051
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