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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

作者: 时间:2012-09-27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 2012 ] 149号),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评奖采取逐级申报、限额推荐、差额评选的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指标为5个。原则上应从2009年以后获得校级一等奖的成果中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2、本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附件1)开展。
    3、此次申报的成果奖须是2009年以来完成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对于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对于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招标项目及涉及面广的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可视情适当增加。
   4、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省教育厅印制的《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以及不超过5000字的教学成果总结报告(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纸质材料一式3份)。并上交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附件3)。
   5、《推荐书》可登录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时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6、《推荐书》要求用中文和使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填好后复印或用计算机录入后一并打印,但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表中各项目均不要另附纸。
   7、《推荐书》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但不要和《推荐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九游会j9官方网站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8、除指定材料外,不接受其它纸介质材料。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9、请务必于10月20日,将全部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报至教务处梅丽君处,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571-88218263。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校教学成果奖评奖及推荐工作。


附件(可从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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