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和保证各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提升研究水平和质量,学校将开展2015年下半年专业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2年立项的校级优势专业进行结题验收、2013年立项的校级特色专业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见附件。
二、中期检查相关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立项时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申报书承诺预期成果,检查项目开展情况、项目进度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并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
2.总结1份(3000字);
3.相关的佐证材料1份。
三、结题验收相关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立项时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申报书承诺预期成果,检查现有研究成果,并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外国语学院专业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
2.专业建设项目研究总结1份(3000字);
3.结题报告会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四、其他
1.请各学院(部)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组织该工作,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
2. 若需申请延期检查验收的,请递交书面申请书。已经延期的,请及时递交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检查验收工作。
3. 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
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本请发至hq1991@zisu.edu.cn。纸质材料须用a4纸打印,包装整洁,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先组织检查并签署意见。学院(部)教学秘书于11月13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胡琦处(行政楼114),联系电话:88213051。
附:2015年下半年校级专业建设检查验收一览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